2008年重庆市专升本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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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-3-1 11:20:40 |
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 (一)全市统考三门,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加试考试,确需考试的,可在全市统考的基础上加试一门专业基础或专业技能课考试,并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。文科统考课程为:大学英语、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;理科统考课程为:大学英语、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。文、理科按所学高职高专专业的性质确定。文、理科交叉的专业由学校确定(同校同专业学生,其考试课程应相同)。学生参加考试的类别作为参加选拔和预录类别的依据。统考课程由我委组织命题和考试。学校的加试考试课程由选拔学校确定,并由选拔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。 (二)全市统考的课程均按120分计入总成绩。 (三)经学校批准的在校生参军并获相应奖励的学生参加“专升本”选拔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对符合条件的,本科院校的学生限升本校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,高职高专学校的学生升相应一般院校的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。除此以外的其它所有参加“专升本”选拔的学生均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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